野菜と高原弁当

消費稅,4%屬國稅,1%屬地方稅。

從3%,到5%,從外加到內含(總額表示),
其實可以很清楚這個稅制對市場上不同商品帶來的影響。

2004年(明仁16年)4月開始,消費稅改為總額表示,
在不同的商店,不同的商品上,
總額表示使商品的價格彈性變得明顯易分,
價格彈性越小的商品,消費稅額主要由消費者承擔;
價格彈性越大的商品,消費稅額則主要由生產者承擔。

走進便利商店,盒裝飲料¥105,
走進名產店,12片裝白色戀人¥630,生巧克力¥525,
因為這些東西,消費者價格彈性小,所以消費稅完全反映在售價上由消費者吸收。

走進超級市場與大賣場,
盒裝飲料只要¥60到¥80不等,
¥299的便當,¥39的炸肉餅,無法用105%除之以得出漂亮的數字,
在實行消費稅之前的售價絕非是¥284.7619或¥37.4129,
網走監獄的監獄餅,因為並不好吃,所以售價是¥500,而非¥525
消費者價格彈性大者,消費稅並不會完全由消費者吸收,
甚至,在競爭激烈的超市與量販市場,
消費稅的影響力早已淹沒於割喉戰之中。

當然,如果將通貨膨脹或生產者在產品份量上做調整算進去,便又是更複雜的情況了。

2004年(明仁16年)4月開始,消費稅改為總額表示,
照理說將外加改為內含,並不會影響市場均衡,
然而,消費者的心理是很微妙的,
在百元商店血拼時,付帳的時候常常會給幾張千元大鈔,把消費稅的零頭拋在腦後;
當標價寫著¥99,消費者不會想到實際上要付¥103,仍舊會很高興地買下去,
但改為總額表示之後,若標價寫著¥103,
一下子多出一位數,消費者的購買意願勢必降低,
因此,將消費稅改為總額表示,
消費者的需求曲線很微妙地,會微微下修。

還記得在過去,外加消費稅額採無條件捨去制,
因此,定價¥39,僅需付¥1的消費稅,定價¥40才需付¥2的消費稅,
但若一次買兩個定價¥39的商品,加總為¥78,需付¥3的消費稅。
所以以前在日本買東西碰到這種情況我都會把其中一個拿給我妹,
兩個人分開結帳,
這樣就可以省¥1了~

現在回想起來還真是錙銖必較……

反正以前完全不懂日語,就算店員在背後碎碎唸我也不知道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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